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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 诛心

    推开那道散发着松香气息的木门,云烨发现小院子非常整洁,没有屠夫家里常有的那种血腥气,泥土地被夯的很平整,木架子底下有一层新土,是那小子把带血的泥土铲掉后又垫上去的,用来烫猪的大木桶倒扣在墙角,一条绳索斜着拴在院子里,刚好到人的咽喉部位,绳索很细,闪烁着金属的光泽。

    云烨用手碰一下绳索,绳索就发出低沉的嗡嗡声,这他娘的就根本就是一个割人头的机关,绳子没见过,不是钢丝,如果是,云烨会问他要手机号码。

    “这种绳子你有很多么?不如送我一些。”云烨对这空无一人的院子发问,他才不相信单鹰会离自己很远,不把这家伙拖住,老兵怎么去找孙思邈要让人浑身发痒的花粉,上回见老孙让学生收集了一大包。

    果然,头顶上有人回答:“这是铁线蛇的皮,一条两尺长的蛇,身上的皮只有半尺能用,我收集了好久,才有一些存货,如果你喜欢,这些就送你了。”

    云烨不客气,马上就开始解绳头,绳结很奇怪,不是关中人常用的绳结,有些像水手结,八字缠绕很复杂,云烨以前学过,从根部的花结上一拉,绳索就垂落下来,他慢条斯理的把绳子缠绕起来,这些有弹性的绳子两三丈长的一截握在手中却很少,分量却不轻。

    单鹰从屋顶跳下来饶有兴趣的看云烨做这一切,见他把绳子揣到怀里才说:“你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人,你知道吗,我观察你好久了,尤其是你前几天对那个百骑司将军说的话,我很奇怪,你怎么知道那里的情形,你去过很多地方吗?”

    就是再强大,他孩子的本性还是暴露无遗,好奇心正是他这个年龄阶段最要命的缺点,和李泰一个德行。云烨骑在院子里的木杠上,背靠在后面的架子上,反手从木架子背后掏出一大包蚕豆,打开看看,没有发霉的,这才扔嘴里一颗,吃的香甜。

    “你怎么知道我会把蚕豆放在木架子后面?”单鹰更加惊奇了,他确定云烨进门以后没有看过木架子后面,身体都绷紧了,如同一头将要发动的豹子。

    “你院子里最舒服的地方就是这根木杠子,恰好可以躺在上面看星星,我不找这里坐,还找哪里。光傻看星星不是年轻人的作风,最少有点零食才好,要不然该有一壶酒,当然这些都是猜测,最重要的是你不该煮豆子的时候放那么多的香料,我闻见的。”

    单鹰在脑袋上重重敲了一下,这才放松了身体,吁了口气。

    云烨很担心,他听到自己对洪城说的话,就证明那晚他离自己并不远,关系到自己的小命云烨从来都不会马虎,那晚上护卫们应该搜索的很仔细了,没想到他还能靠近自己,想想自己以前还教特种兵的那一套,后背的冷汗就往下流。

    “你还想刺杀皇帝吗?”云烨开门见山,少年是一个人最鲁莽,又是一个人最多疑的时期,他们藐视一切,又怀疑一切,还是直接了当的好。

    “不杀了,我发过誓,只出手一次,那晚上楼上打盹的宦官很恐怖,我没有把握在他手底下逃命,再加上你说的事情很有趣,我听得入迷,就把出手的事情忘了。”

    单鹰很坦诚,看得出,他在努力的博取云烨的好感。

    “你这个混蛋什么时候开始打我妹妹的注意的,一个杀猪的穷光蛋,居然打官家小姐的主意,你也不嫌寒颤,你养得起吗?到时候你杀猪,我妹子翻猪肠子?”

    云烨边嚼蚕豆便问,把身份尽量的放在和他一致的地步上。

    单鹰的脸涨得通红,被人家问到心底里最隐秘的地方,谁的脸色也不会好看,吭哧半天,跑回屋子里,拿出一个大包裹当着云烨的面打开,在夕阳下的映照下闪闪发光,少年人的脸上浮现得意之色。

    云烨瞄了一眼,就叹口气,从杠子上跳下来,拿起一个绿色的玻璃杯,放在太阳光下看一眼,里面全是气泡,包裹里也全是一些三扁四不圆的琉璃珠子,在大唐或许是一笔不少的财富,但是在云烨眼里,这些就只能是一堆垃圾,谁要是在后世肯花十块钱买这么一堆破烂,会被人笑话死的。

    把玻璃杯丢回垃圾堆,发出一声脆响,摔成两半了,单鹰的眼睛都快要红了,这东西是自己抢劫了一个西域商队才找到的最好的东西,谁知道现在就成两半了。

    “眼红什么,一堆破烂还有脸拿出来显摆,丢不丢人,就这些破烂也想娶我妹子,你丢得起人,我还丢不起,快收起来,看的恶心。”

    云烨鄙夷的神态非常的恶劣,把少年的自尊心用锤子敲得粉碎,云烨几乎能听见单鹰心碎的声音,单鹰咆哮着对云烨喊:“有本事你拿出比这还好的琉璃器,我就……佩服你。”

    到底是个聪明小子,随你处置的话到了嘴边硬硬的换成了佩服你三个字。云烨很失望,眼巴巴的看着单鹰说:“光佩服有个屁用,不如发个重一点的誓言。”

    “你当我傻啊,你家里是长安出了名的富贵人家,说不定有比这些好的,我才不上当,有本事你拿出来,我就服你。”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面只有一寸方圆的镜子,随手就抛给了单鹰,这是云家目前研究出的最好的无色玻璃,云烨用水银侵蚀银箔,最终只有三块一寸大小的完好镜面,就把它裁成三个小圆镜,一个给了奶奶,一个给了辛月,一个云烨自己留着,小丫骗了八回,云烨都没给,现在小丫还在生气中。

    单鹰伸手捞住圆镜,只看了一眼,就面如死灰,镜子里的他剑眉炫目,鼻如悬胆,毛茸茸的汗毛覆盖在嘴唇上,眼睫毛都看得清清楚楚,好一个美少年,就是脸色差点。

    “还说你拿来的不是破烂?如果把这些东西给大丫看,大丫会笑死的,也会哭死的。”云烨开始发动毒舌攻势,准备一鼓作气将少年可怜的自尊心完全摧毁。

    单鹰手捧着圆镜要还给云烨,谁知云烨撇撇嘴对他说:“这面你留着吧,刚才要了你的绳子,又把你的破烂摔碎了,算我赔你的。明天让家里的仆役,再给我做一个手掌大的,这面镜子太寒酸,弄得我都不敢拿出来让人看。”

    单鹰把镜子放在地上,抬腿就把身边一根埋到土里的人腿粗的木桩子踢成两截红着眼睛问云烨:“我这样的武功应该配得上大丫了吧。”这是他最后的希望。

    云烨看看断了的木桩子,再把单鹰的裤腿卷起来,指着一大片红肿说:“还不到家啊,我妹子是女孩子,自然不能学你这样粗野,动不动就踢木桩子,练武和做学问都是一个熟练加悟性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大丫可是从小就熟读经书,对算学已经算是入门了,对了我这里还有她今天做的两道练习题,你如果可以解开,我发誓,你们的亲事我同意了,少年英杰也不好找,你看,我多大方,发的誓言多狠,不像你,轻飘飘的我服了三个字,尽糊弄我。”

    早就红了眼的单鹰抢过习题,他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跟随异人苦练了十年武功,对于学问一道也不陌生,他不认为大丫会有多大的学问,他之所以看上大丫,唯一的原因就是大丫的脾气说话都很像他记忆中的母亲,亲切感油然而生,作为强盗的后代,遇到这样的女子不抢回家更待何时。

    看到习题,他的心就往下沉,他居然连上面写的什么都不知道,只看见一些圈圈,杠杠,还有葫芦,甚者还有半个葫芦,这是什么?

    “别以为我在蒙你,这些东西都是从西域传过来的新学文,大丫早就掌握了这些学问,这些算学式子叫不等式,你听过这名字么?要不要我再给你讲的清楚明白些,你整天就在书院旁边,又不缺吃穿,到书院里好好地长些学问会死啊,今杀这个,明砍那个的,那一天是个头啊。

    你父亲求仁得仁,大名必将光耀千古,你母亲为你父亲殉节,也是烈妇一名,他们一辈子活的何等的精彩,用得着你整天哭哭啼啼的为他们报仇,你母亲临终前说让你一定要复仇的话了?”

    云烨在赌,赌一个母亲爱自己孩子的天性,她一定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树立李二这样强大的敌人,成与不成,都不是自己孩子的福气。

    “你知道我父亲是谁?也知道我母亲是谁?你知道他们的事情?”

    “二贤庄,除了单雄信还会有谁?公主,除了王世充的女儿你认为还会有谁?你如果不是单雄信的儿子,你以为我会冒着危险跑你家来说这些屁话?早就大军合围了。”

    “我娘自杀前告诉我好好地娶妻生子活下去。”单鹰面无表情的说。

    猛然间又直起身子瞪着云烨大喊:“我不甘心,师傅说我是练武的天才,天下之大,无处不可去,我要和你打赌,我一定会闯过你的机关见到大丫,如果我输了,我就听你的,如果我赢了,我也不要你把大丫许配给我,你只需要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是天下一等一的好汉子!”

    云烨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怜悯的看着单鹰说:“如你所愿!”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