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神医入世在线阅读 - 第七十七章:冰凌很厉害

第七十七章:冰凌很厉害

    可闻到气味这种事他还是不能和林洪超说的,说了肯定会以为他是神经病,又不是狗,人能嗅到气味?但是凌风就真得能嗅到,特别是对熟悉的人,他自己也觉得很奇怪。

    不过还是算了吧,这事那么奇怪,说不定自己就算发现了什么也救不了师傅老头出来,还有可能陷入危险,还是等那个妖孽男来再看看吧。

    想到此,他一再坚持让林洪超打电话给杜纳文,让他带冰凌前来。

    冰凌很厉害,身份神秘莫测,看不出他到底是人还是什么,但是本事他就真得见识过。

    “好吧,真得拿你没辙!”林洪超本来是想利用凌风破案的,却想不到事情那么多,不过杜纳文他们肯前来协助破案就再好不过了。所以他管队员拿了手机,拨通上级的电话,请求再次派杜纳文前来协助,特别提到一定要带那个冰凌来。

    没一会上级打来电话通知他,杜纳文和冰凌已经在前来的路上。

    他有些错愕,想不到他们自己就来了啊,真是巧。

    他还是坚持要去坑坑赌场看监控视频,凌风没办法也只好答应了,不过特意让他多做准备,并且提起告知他的人,如果进去一个小时没出来,就得展开搜救行动了,因为坑坑赌场实力真得很牛逼。

    林洪超对他这样怕死有些鄙夷,去查看下录像是合法的啊,再就是坑坑赌场真胆敢那么目无皇法,敢光天化日之下就袭击他们吗?

    不过为了安抚凌风他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带了五名精英陪同,换上便衣,但却全副武装。枪支炸弹什么的也在兜里备着了。

    凌风见人家有枪很牛逼,试探着问能不能也给他弄一把手枪?得到的答案是否决的,不是警务人员,不是有佩戴枪支资格的警务人员都不能带手枪,何况你凌风呢?

    那算了,枪支不能带,就带银针,更在路边挑了许多大小适中的许多小石子。

    林洪超见状奇怪道:“你捡那么多石头干什么?”

    “做武器啊,你们有手枪,我总得找点东西防身吧?”

    哼~呵呵~!林洪超在心里暗笑,这几颗小石子能干什么?又不是小孩玩泥沙打仗。

    “你别这副表情,我告诉你,我这石头的威力不比你的手枪小,不信?想试试吗?”

    “你试啊!我这里那么多人,你随便试。”

    “那好啊!我试了!”顿了顿凌风又嬉笑道:“还是不试了,万一你的狙击手把我打成蜂窝怎么办?”把所有小石头放进了裤兜里。

    林洪超觉得这货故意慢吞吞的,是不想去,顿时恼怒道:“现在马上出发去坑坑赌场!”

    凌风没辙,去坑坑赌场就去坑坑赌场吧,凌风乖乖的上了人家的车,当然上的不是警车,为了更好的行动,林洪超用的不是警车。

    到半路的时候,凌风又突然想到蓝小语,逐要求要先去医院。

    怎么事情那么多呢?林洪超都有点不耐烦了,不过为了办案他也只好认了。

    其实他大可自己去坑坑赌场的啊,但是直接告诉他带着这个人去可能会更顺利。

    “好吧,那就先去医院,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我那些被你用邪术定住的同僚还等着你去解救!”

    “邪术?我那是银针好不?中医博学多广,其中的厉害你们不尝试过是没法体会的!”凌风解释道。

    林洪超实在没心听他废话,只希望他赶紧去医院看了他所谓的朋友好快点去坑坑赌场。

    可事总违愿。

    当他们找到医院的时候蓝小语已经不在了。

    病房里只有昂富一家子以及彩凤母子。

    一见他进门,昂富父母便感恩戴德的对他说了好一番感谢的话。凌风可没什么心情听他们说,更没心情去吃什么饭,虽然他们盛情相邀,凌风还是拒绝了。

    昂富一脸苦相的把他拉到一边,告诉他,他走没多久,就有人来带走蓝小语了,一共来了三个人,两个是H市的警察,还有一个自称是蓝小语的父亲。

    凌风的脸瞬间布满了阴霾,想不到他们还真的找来了。

    “我知道了,你好好照顾彩凤,我电话号码记一下,有事就找我。”凌风把自己的手机递给昂富。

    “好好!真的谢谢你啊!”昂富连忙拿过凌风的号码,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然后拨通。

    和昂贵交代完,凌风走向彩凤,“彩凤,我要走了,以后你好好照顾自己和宝宝。”

    “凌风,你要回迷雾村吗?我和昂富商量好了,等我出了月子,就带我和宝宝回迷雾村。”彩凤也知道凌风可能心情不好,那么个好看的女朋友却让人家的父亲来带走了。

    也是啊,凌风因为是棺材佬家的棺材仔这个身份,导致许多认识他的人都嫌弃他,不过自己却从来没有嫌弃、也没有害怕过他。

    “我暂时不回去了。”

    “哦,你是要去找她吗?凌风,有些事情看开就好,你长得那么帅,人又那么好,肯定很多女孩子喜欢你的!”彩凤怕凌风想不开。

    “没事的,我都习惯了!”凌风冲她笑了笑。

    其实彩凤真的很善良,凌风有些心疼她。她虽然为人母了,但是样子看上去还很稚嫩。

    因为她本身就比凌风小两岁。凌风看着她,真的为她感到惋惜,也觉得她很傻,当初被卖给昂富,如果找机会回家的话,估计就不会是这个下场了。

    不过,彩凤没什么文化,此处离迷雾村那么远,估计一个人也回不去吧?

    最后昂富又央求他给宝宝起个名字,因为昂富觉得他很厉害,简直就是个神人,宝宝得到他赐名一定会健康平安的长大的。

    起名这样的大事不都是由父母决定的吗?再就是爷爷奶奶啊。

    “是啊,小神医,我儿子说得对,这孩子的命都是你救的,就请赐个名字吧!”昂富的父母也连忙说道。

    “好吧!”凌风走向婴儿床,看着胖嘟嘟粉嫩嫩的小宝宝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了笑意。

    “这孩子就叫长生吧?你们说好吗?”看向彩凤他们。

    “长生长生!好啊!这个名字真好!”昂富父亲开心的说道。

    “是啊,起得真心不错。”昂富母亲也连忙附和。

    彩凤和昂富自然也是满意的。

    凌风伸手轻轻摸了摸宝宝那粉嫩的脸蛋微笑道:“长生,以后要听话哦。”想了想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来,那是一块小玉石,是在迷雾深山里捡到,那时候觉得好看,就拿回来,钻了个孔,穿了根小绳子。

    小时候彩凤可喜欢了,一直想凌风送给她,因为凌风那个时候也很喜欢,所以就没答应。

    后来彩凤离开了迷雾村,凌风就再也没遇见过,又因为他根本上就不怎么下山,所以也不知道彩凤那么多年没回村的事,现在就送给她的宝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