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前路崎岖何足惧
第十三章前路崎岖何足惧 “哈哈哈哈哈……!” 李通终于出了憋在心中的一口恶气,忍不住放声狂笑。笑过之后,回头看了看满脸戒备的贾复,又忽然觉得意兴阑珊。 绣衣使者的恶名,在大新朝可以止小儿夜啼。无怪乎那些家丁们被铁锏敲断了腿都不肯心服,却被自己亮出来的身份,吓得作鸟兽散。只是绣衣使者头目这个身份,用来压服敌人,是最好使不过。用来面对朋友,恐怕人人都会掩鼻。 “原来是李御史,末学小吏贾复先前莽撞,不知道大人身份,慢待之处,还请勿怪!” 果然,还没等他开口解释,贾复整顿衣衫,长揖而拜。一口流利的长安官话,宛若甲胄和盾牌,将对面的所有善意和恶意,都隔离在安全距离之外。 “君文有所不知,李某这个绣衣御史身份,是陛下上个月才钦点的。李某正是因为不想做这个御史,才寻了借口,跑到外边四处游荡!” 轻轻叹了口气,李通侧身避让,然后以平辈之礼相还。“先前也不是故意相瞒,而是没来得及告知。如果李某真的想履行绣衣之职,就不会拉着文书一起喝酒了!” 几句话,说得条理清楚,凭据充分,然而,却无法让贾复立刻放松心中的警惕。毕竟,先前三人同座痛饮,他和刘秀两个都曾经在李通的“诱导”下,说了很多大逆不道的话语。随便哪一句被当作把柄记录下来,都足以让他丢官罢职,甚至身首异处。 “那巨毋嚣,绝非一般纨绔子弟!” 敏锐地感觉到了贾复态度,李通又叹了口气,抢在对方说出让自己更难过的话之前,大声补充,“敢让家丁全身披甲的,肯定是个将门。而他们所用的环手刀和角弓,也为军中标准制式,寻常地方豪强,未必买得到,即便买得到,也轻易不敢外露!我若是不拿绣衣御史的身份吓一吓他们,咱们兄弟明天一走了之,这开客栈的夫妻两个,恐怕就没了活路!” 仿佛是和他的话相呼应,没等贾复回应,屋子里,已经传来了老板娘赵大姑悲切哭声,“哎吆!老天爷啊,你不长眼睛啊!我们夫妻俩这辈子没做过任何亏心事,你怎么平白地就把灾祸降到我们夫妻头顶上来?!” “哎吆,这可让我们怎么活啊。整个客栈都给砸烂了,还不如一拳头砸死我们!” 掌柜兼小二哥的声音也紧跟着响了起来,字字句句带着绝望。 贾复被哭得心乱如麻,顾不上再考虑李通的话是真是假,转头走进客栈,蹲下身,冲着哭做一团的掌柜夫妻说道:“大姐,大哥,不要难过。今天被砸坏的东西,由贾某负责赔偿就是。贾某好歹也是朝廷命官,口袋里还有些余财。” 说着话,便伸手朝自家怀中的暗袋里摸。谁料不摸则已,一摸之下,顿时面红耳赤。原来他身材高大,消耗惊人。平素一顿不吃肉食,就提不起力气。所以均输官的俸禄,看似丰厚,一路上吃下来,却早已寥寥无几。如果不节省着点儿话,下半月连自家肚子都喂不饱,跟更甭说挪出一部分来补偿店家夫妻今日的损失。。 ““给,别哭了,今天损失,我们来赔付!” 跟进来的马三娘目光敏锐,立刻从贾复的表情上,猜到了他阮囊羞涩。笑着从荷包里掏出五枚汉武方形白选,一古脑塞进赵大姑之手。 汉武方形白选,乃为白银加锡混铸,发行不多,世间罕见。但因为成色足,做工精良,价值极为稳定。即便是寻常年景,一枚方形白选,也能换足色五铢钱五百余枚。如今大新朝改制有成,铜钱轻如榆树荚,一枚方形白选,更是能换寻常铜钱数千枚,并且还是有价无市,根本找不到地方换。(注2:白选,分为龙钱,方钱和龟钱三种。为中国最早的银币,昙花一现即迅速消失。) “老天爷——”赵大姑的哭声嘎然而止,愣愣地看着马三娘,满脸难以置信。蹲在她旁边的掌柜兼小儿,则一把将银钱抢了过来,双手捧过了头顶,“使不得,使不得啊。恩人,这些钱,足够把小店买下三次了。我们夫妻俩没替您做过任何事情,今日的灾祸,也不是由您而起,万万不敢,万万不敢受您如此厚赐?!” “那就算把客栈卖给我们了,你们夫妻俩,赶紧收拾收拾,带着孩子去他乡投奔亲戚去吧!” 刘秀迅速接过话头,和颜悦色地叮嘱,“今天那个狗熊般的恶汉,绝非一般纨绔。他吃了亏之后,如果带着家人前来报复,你们夫妻俩肯定会遭受池鱼之殃!” “啊?” 老板兼店小二被说得头皮发乍,目光发直,再也顾不上谦让,双手捧着银钱长身而起,“那,那小人就不敢跟恩公客气了。孩他娘,赶紧去后院收拾东西。咱们不能在这里等死!” “这……,这是真的?”赵大姑虽然也被吓得神不守舍,却更舍不得经营多年的客栈,瞪圆了泪眼,喃喃询问。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刘秀笑了笑,低声补充,“我们几个,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如果万一让你们受到了连累,我等心中会非常不安。放心,不用躲得太久。我听那姓巨毋的蠢货,口音和你们相差很大。想必只是跟着家人路过此地,数日之后,他自然会走远。然后你们就可以偷偷返回来,继续在这里经营。” “那,那我们这就走,这就走!各位恩公,请受草民一拜!” 闻听此言,赵大姑顿时就有了主意,冲这刘秀和马三娘等人深施一礼,转身冲向后院。 性命攸关,老板也不敢耽搁,又跪在地上给大伙磕了个头,也起身跟在了自家妻子之后。 “且慢!”没等二人走出客栈后门,李通忽然喊了一嗓子。随即,快步追上去,低声询问,“店中可有笔墨和葛布,速速取一些来。你们夫妻俩连路引都没有,万一被官方当流民查到,不死也得脱一层皮!” 赵大姑和她丈夫闻听,瞬间脸色煞白。好在二人曾经试图供自家孩子读书,倒也像宝贝般存了一份笔墨。因此,连忙慌手乱脚找了出来,眼巴巴地看着李通如何施为。 对他们来说,天大的事情,对于李通而言,却再简单不过。只见此人提起笔,沾了刚刚研好的墨汁,在两片葛布上直接写下了赵大姑夫妻的名姓、长相、籍贯,以及需要出远门的理由。然后又从腰间摸出另外一方官印,凑在嘴巴上呵了呵,重重地扣在了两片葛布下角。“好了,绣衣使者亲自给你们开的路引,除了皇宫之外,天下恐怕没有任何城门和关卡敢拦。你们走吧,尽量在外边多躲些时日,等风声平静了在折返回来。” “多谢恩公!”客栈老板夫妻再度跪拜行礼,千恩万谢而去。 望着一片狼藉的客栈,李通又叹了口气,轻轻摇头,“其实绣衣使者这差事,自大前朝汉武时期便有。上溯到秦朝,七雄,五霸,乃至东西两周,恐怕都不会缺。只是不同朝代,名称不同而已。用来查纠官吏是否贪赃枉法,避免结党营私,甚至对外刺探敌国的消息,收买权臣乱其朝政,最好用不过。而用来害人,却最为恶毒。具体为善为恶,完全取决于掌控者一念之间。宛若刀剑弓弩,本身不懂得杀人,杀人的乃是执掌刀剑弓弩那双手。” “次元兄说得极是,小弟先前着相了,还请次元兄恕罪!” 贾复原本对李通的印象就不算差,此番见过他主动出手替赵大姑夫妻解决麻烦,又听了他发自内心的感慨,立刻知道自己刚才看低了对方,走上前,认认真真地施礼道歉。 “君文不必如此,绣衣使者昔日如果名声好,你怎么可能误会于我?” 李通苦笑着侧身,然后抱拳还礼,“李某要怪,只能怪这狗屁朝廷,倒行逆施,害得天下人人自危!” 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他身为绣衣御史,却说得无比流畅。贾复听了,愈发知道此人绝非动辄构陷同僚的蛇蝎,赶紧又做了个揖,大声补充,“朝廷如何,小弟人微言轻,没资格去管。但能结交君文兄和刘师兄这两个朋友,却是贾某三生之幸。只可惜酒坛子都被那巨毋嚣砸烂了,否则,今晚定然要与两位兄长一醉方休。” “大堂里的砸烂了,后院未必没有剩余!” 李通终于洗清了嫌疑,迅速接过话头,大声说道,“反正整个客栈都姓刘了,咱们不妨自己动手去找!” “小弟正有此意!”贾复笑着看了一眼刘秀和马三娘,见二人都没有反对,立刻大步走向了后院。 喜欢吃的人,鼻子都灵敏。不多时,他就将客栈的地窖给翻了出来。然后顺着梯子爬下去,把美酒和风鸡,腊肉等物,一一取出。 刘秀、马三娘和李通三个反正闲着没事,索性也上前一起帮忙。众人拾柴火焰高,不多时,大伙便重新在客栈大堂内支起了桌案,再度开怀畅饮。 席间说起那巨毋嚣的蛮横和凶恶,及巨毋家那些随从的荒唐,四人都觉得十分愤慨。尤其是李通,大概因为在绣衣指使司见到了太多黑暗的缘故,说话的语气最为强烈,“常言道,末世将至,必出妖邪。这巨毋嚣,恐怕就应该算作妖邪之类。不出现则已,一出现,便预示这某地要血流成河!” “这……,此人的确长得够丑!”刘秀是儒门子弟,素来不喜谈论怪力乱神。笑了笑,轻轻点头。 贾复则因为此刻身上还穿着均输官袍,不愿意端起碗吃饭,放下碗就骂娘。犹豫了一下,低声回应,“以前日日不出太学大门,小弟对世间事情了解不多。此番奉命前来运送物资,却发现地方上乱象纷呈。然而说是末世降临,却未免有些危言耸听。毕竟皇上一直在努力变法图强,革除积弊,只是一时半会儿还看不到效果而已。地方上虽然有不法官员借着改制的名头残民自肥,却不是皇上授意其如此,哪天陛下重瞳亲照……” “是啊,群臣皆是奸佞,唯有陛下圣明无比!”李通撇了撇嘴,大声打断,呵呵,这可能么?” 贾复被他问得无言以对,红着脸举碗喝酒。刘秀心中虽然早就有了答案,却不愿意宣之于口。只有天不怕地不怕的马三娘,听李通将矛头直接对准了王莽,立刻举起酒碗,笑呵呵回应:“李大哥这不是明知故问么?上至三公九卿,下到九品小吏,哪个不是皇上的臣子。我只听闻过,有其君必有其臣,却没听说过,百官皆为奸佞,而皇上一人清醒的道理!” “着!着!还是三娘爽利,不像他们两个,心里明白,却总是故意装作糊涂!”李通顿时找到了知音,拍了下桌案,放声大笑, “两位兄弟别皱眉,李某原本就是一介狂徒。有些话,在长安城里不敢说,只能憋在肚子里,如今山高皇帝远,如果再不说出来,非得把自己憋死不可。你们如果不爱听,就当我在发酒疯!反正以两位兄弟的为人,总不至于去向朝廷检举李某!” “王家正怀疑我是诈死,李大哥希望我自投罗网么?”刘秀闻听此言,立刻笑着摇头。 “李大哥放心。”贾复的脸色,瞬间变得更加红润,狠狠灌自己一口酒,大声回应,“贾某虽然官职低微,却干不出那踩着朋友尸体向上爬的勾当。李大哥今晚想说什么尽管随意,贾某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明天一觉醒来,保管尽数忘光。” “哈哈,哈哈,两位兄弟不愧都是太学里出来的高材生,有趣,有趣!” 李通瞬间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笑得前仰后合。“我知道,你们都觉得朝廷这辆破车,虽然早晚倾覆,却未必就是现在。所以不愿意惹祸上身,以免牵连各自背后的家人。李某却要斗胆说一句,二位,你们也太看得起皇上,太看得起满朝文武了。李某今日把话撂在这儿,大新朝如果还有五年活头,李某就自挖双目,承认今天看错了天机!” 说罢,也不理周围的人如何惊诧,抓起一只酒坛子,大口狂灌。 刘秀和贾复两个,虽然知道李通行事狂放,却没料到此人居然狂放到如此地步,双双愣了愣,异口同声追问,“李兄这是什么意思,何谓天机?我等凡夫俗子,如何能猜测得透老天爷到底怎么想?” “二位是想告诉李某,天机难测是不是?” 李通丢下酒坛,醉醺醺地撇嘴。“这话,放在太平盛世,可以说没有错。但两位别忘了,到底什么才是老天。你我抬头所望,蔚蓝一片,乃是老天。百姓有冤难申,日夜哭泣呼之,也是老天。这老天爷呀,虽然从来没回应过任何人的求肯,可如果全天下九成九的百姓,都恨不得朝廷早亡。剩下那些达官显贵,即便日日焚香灼玉,老天爷也不敢再偏袒之。依李某看来,这所谓天心,就是民心。倘若民心尽失,总是神仙降世,也难再将其国运延续分毫!”(注1:灼玉,古代祭天仪式,将祷告词刻在玉板上焚毁,以寄给老天爷看到。) “李大哥此言甚是,这大新朝早就该亡了,能支撑到现在,已经算是老天无眼!”马三娘听得心潮澎湃,立刻拍案相和。 刘秀三年来游历各地,也早就发现大新朝病入膏肓。虽然因为性子沉稳的缘故,不愿妄下断言,但脸上的表情,却跟马三娘别无二致。 唯有贾复,刚刚卒业没几天,还像刘秀当年一样,想着凭借一身本事博取功名,封妻荫子,光耀门楣。因此皱了皱眉,低声道,“朝廷很多举措的确不得人心,但皇上,皇上的初衷,未必是想要这样。包括被饱受诟病的复古改制,若非看到前朝末年官吏昏庸,物价腾贵,哀鸿遍野,皇上也不会……” “前朝末年,何人为君,年龄几何?”不等他牵强附会将替王莽辩护的话语说完,李通立刻撇了撇嘴,大声打断。 “定安公,当时,当时两,两岁吧?”贾复愣了愣,额头上汗珠滚滚 定安公是孺子婴禅位之后,获得的封号。他两岁被立为太子,五岁将皇位交出,总计“”执政”时间都不满三载,并且既听不懂群臣的奏折,又看不到皇宫外的情况,将汉末百姓流离失所的责任推到他头上,实在太过违心。以贾复的骄傲,无论如何都做不出。 “两岁孩子,能做得了主么?不知当时辅政者姓甚名谁?”李通狠狠拍了下桌子,将声音提得更高。 “是,是摄皇帝,也就是今上!”贾复额头上汗珠几乎成了小溪,抬起手,怎么擦都擦不干净。 李通却丝毫不体谅他的尴尬,又拍了下桌案,目光锐利如刀,“光这么说,你肯定不服。李某问你,太子婴之前,又是何人为帝,年龄几何。谁人辅政,姓甚名谁?” “是,是前朝平帝,五岁即位,十四岁亡故!” 贾复的武艺,比李通高出了不止一点半点,此时此刻,却没勇气跟此人对视,低头看着桌子上的酒碗,结结巴巴地回应,“当时辅政的,是,是安汉公,也是,也是当今圣上!” “呵呵,你还算诚实!” 李通抚掌大笑,儒雅的面孔上写满了奚落,“前后执掌朝政八年,却将百姓生活日益困窘的责任,推倒两个不懂事的孩子身上,这得多厚的脸皮?昔日他执掌朝政八年,祸国殃民,怎么可能自己做了皇帝,就能励精图治,痛改前非? 君文呀君文,我看你不是不懂,只是不敢睁开看这些,更不敢往细了想而已。当今皇帝的复古改制,哪里有什么初衷? 即便有,也不过是为了将皇位再多做几年,然后传承儿孙,怎么可能考虑什么天下人的死活!” ”对,李大哥说得对。”马三娘越听越觉得在理,忍不住又用力拍案,“在皇上眼里,我等恐怕就是户籍册子上的一个数字,多几个少几个根本不会在乎!” “八年,八年,李兄不提,小弟都没想过,原来在篡位之前,王莽已经执掌朝政这么久!” 刘秀也听得心潮翻滚,抓起酒坛子给自己和李通、贾复各自满了一碗,长叹着回应。 “李兄见多识广,刚才的话应该没什么差错,即便有,也不是小弟所能反驳!”贾复先端起酒碗灌了自己一口,然后苦笑着摇头,“然而,贾某出身寒微。若陛下不兴办太学,贾某空有一身武艺,顶多也只是郡上的一名闲丁。终日看屯长脸色,却混不到半饱,更甭说还能敞开肚皮吃饭,开开心心读书。皇上扩张太学,许我入内读书。皇上管我吃穿,在我卒业之后,授我均输官职。所以,李兄你可以骂陛下昏庸,贾某却骂不得。只能再多喝几碗酒,图个一醉方休!“ 说罢,仰起头,将手中酒碗一饮而尽。然后又从刘秀手里抢过酒坛子,对着自己嘴巴鲸吞虹吸。转眼间,将一整坛子酒也喝干了,站起身,摇摇晃晃走上通往二楼的扶梯,“李兄,刘师兄,小弟不胜酒力,先去安歇了,咱们,明早再见。” “你……”李通顿时感觉一晚上的力气,全都浪费在了空气中,站起身,拦也不是,放任贾复上楼睡觉也不是,好生郁闷。 刘秀在旁边看得甚觉有趣,抬手拉了下李通的衣袖,大笑着道:“次元兄,行了,许你一边做着朝廷的绣衣御史,一边四处煽动别人造反。就得准许别人感念王莽的恩情,替他效力尽忠。人各有志,何须勉强?随君文去,他虽然尚未及冠,却已经出仕,知道好歹。你我两个跟他,早晚还有相见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