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第一步
张世杰可以算是吕家人的老相识了,甚至可以算得上是老部下,他们之间还真就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 此人是河北涿州人,少时随从张柔戍守杞州,有犯法的行为,于是奔逃到宋州,隶籍淮兵中,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阮思聪见到他认为他是奇才,告诉了吕文德,吕文德征召他为小校。 之后在战斗中他多次立功升到黄州武定诸军都统制。攻打安东州,战斗猛烈,与高达援救鄂州有功,迁调官职十阶。不久随从贾似道进入黄州,战于鬃草坪,夺回敌人所俘获的东西,加官环卫官,历任知高邮军、安东州。 后来张世杰率领所部军队入卫临安,当时正值危急时候,召诸将救援朝廷大多没有到达,只有张世杰来到,宋度宗叹息惊异。于是张世杰从和州防御使不到几个月多次加官到保康军承宣使,总都督府兵。 从此他派遣将领四处出击,取得浙西各郡,收复平江、安吉、广德、溧阳诸城,军势颇为振奋,七月与刘师勇等将领大规模出师焦山,此时已经基本上上成为了鄂州地区宋军的主要将领之一。 如果此时吕文焕面对的是只会动嘴的文官李庭芝或者只会逃跑的范文虎还真就不会放在心里,但这个张世杰却是个标准的另类,不过这一战是他绝不能向后退半步的,他不但要打还必须要打赢,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不管对方是谁,我们都必须要打赢,张世杰又能如何?我们最多不和他们正面交锋,就给他来一个声东击西,看他到底有多么厉害吧。” 张世杰这个名字对于张顺来说也是非常熟悉的,这个人被人称为宋末三杰,可以说他一辈子都在和天斗,想要靠着一己之力扭转大宋的颓势,但问题是他没有那个能力,虽说在一些局部战场上获得了一些胜利,可是却并没有改变整个国家的命运,也算是一个悲情英雄了。 但是在后世张顺也曾听过一个比较有趣的传闻,那就是曾经有一些所谓专家认为张世杰很可能是个双面间谍,而他的使命就是灭亡大宋。 基本上就是从他的有勇无谋,刚愎自用,还专横跋扈上一一做文章,说来说去也就是一句,张世杰连战连败,所以便认为他是个间谍。 鄂州大战的时候张世杰来了一个铁锁连战船,然后有命令自己的军队死不得退半步,最后被人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然后在逃亡的时候他更是专横跋扈,欺压陆秀夫等朝中重臣,甚至还拒绝文天祥入朝,最后导致文天祥被元人杀死。 最可恨的是他屡战屡败还不知变通,连续在战斗的时候放弃不对自己独自逃跑云云,甚至连最后一刻陆秀夫背着宋朝的小皇帝在崖山遇到了他的部下,却因为无法判断是不是叛军而坚决不上船,最终宁愿投海自尽,这也被那些人说成了是陆秀夫看清楚了他的真实面目。 虽说这些东西说得有鼻子有眼,可张顺却一点也不相信这种屁话,因为实在没有一点可能性。张世杰如果真的是个间谍他何必在自己已经被元军封官的外甥三次劝说下,还是坚决的历数古代忠臣,并且表示我知道只要投降之后不但可以活得很好而且非常富贵荣华,但是为了我的国家和陛下,我早就决定死路一条了(吾知降,生且富贵,但为主死不移耳)。 而且像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在张顺的眼中张世杰不过就是个没有什么能力偏偏担负起了沉重历史负担的一个可怜人而已,虽然一心想要报国但却回天无力,其实在那个大时代之下不管是张世杰还是陆秀夫或者文天祥都没有什么打败元人的办法。 文天祥是因为写下了千古流传的正气歌在中国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陆秀夫则是因为背着皇帝投海自尽而成为了忠臣的典范,张世杰却连这个运气都没有,说来说去也就是这样而已。 所以张顺还是相信他的品行的,所以他便决定要支援鄂州的张世杰了。 可是当他决定这样做的时候,却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他的部下们全都提出了反对的意见,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知道张世杰的黑料,而是因为他们都觉得张世杰和其他的宋军将领没有什么区别。 “我们要是把自己的板甲交给他们的话,那和交给鞑子没有什么区别吧,到时候我们的弓箭也将会变得没有什么杀伤力,这对于我们来说可是一个大问题。”董胖子首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张世杰我并没有见过,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虽说以前他打过几次胜仗,但这样的大战他可是没有经历过的,天知道他会是什么样子的。”军中唯一一个朝廷将军牛富开口了,他也真的无法给出一个评价。 “是啊,我们要是在把掌中雷什么的给他送去,到时候和资敌有什么区别?”这也是不少人都提出的问题。 张顺一直都没有说话,很认真地听了他们的意见,一直到最后一个人说完之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张顺的脸上,张顺这才开口了“张世杰我也没有见过,但我认为他的人品是可以相信的,更何况鄂州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关键之地,决不能轻易丢给鞑子,所以我决定一定要全力支援鄂州。” 这句话说完之后没有任何人反对,张顺在这里的个人声望已经到达了顶点,没有人会因为这个而反驳他。 “但是我们该怎么和他取得联系呢?首先我们当中没有人认识他,其次就是张世杰这个人能不能信任我们,这都是问题啊。”牛富马上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而这个也比较合情合理。 张顺嗯了一声“是有问题啊,但有问题我们也要去克服。不过现在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怎么打下码头,这才是我们要走出来的第一步。”